法律咨询热线:13923202036

办案心得

在线咨询

Online Consulting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律师名称:

    孟翔律师

  • 手机号码:

    13923202036

  • Q Q号码:

    178146731

  • 邮箱地址:

    178146731@qq.com

  • 执业证号:

    14406201210024157

  • 执政机构:

    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

  • 联系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越秀星汇写字楼六楼

办案心得

电池回收企业伪造来源追溯码,真实来源不明与来源违法怎样区分举证?

作者:孟翔律师     时间:2026-10-09    来源:孟翔律师

电池来源暂时查不清,与已经证明电池来自盗窃等犯罪,存在证明上的差别。伪造追溯码可以成为调查线索,也可能涉及独立的追溯管理责任,但不能单靠一个假码认定整批货都是赃物。企业应保留原始标识,反查上游取得、运输交接和付款;刑事审查还要核实上游犯罪事实及相关人员是否明知。

一先看被改的是哪一种码

业务人员口中的“来源码”,可能是动力电池出厂编码,也可能是回收企业自己的入库号、仓储标签或系统中的来源字段。首先保存被指为伪造的实物标识、系统页面和原始数据,再查谁生成、何时替换、替换了什么内容。把内部库存号误当作生产编码,会把调查对象弄错;在内部号旁保留真实原码,与用假码掩盖原码,也不是同一种行为。

2026年4月1日起施行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https://www.miit.gov.cn/gyhxxhb/jgsj/cyzcyfgs/bmgz/jdcjxl/art/2026/art_392462fdc40c415ea4a4129cac3028c2.html)第十条禁止恶意损毁、伪造或者冒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编码及标识。第二十四条要求相关企业报送信息,出入库信息应包括编码、来源单位、去向单位等,并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第三十九条对有关企业拒不报送、报送虚假信息等规定了责令改正及拒不改正时的处罚。具体还须核对企业类型、行为时间和所违反的条款。

该办法第四十九条排除了废旧铅酸动力电池等属于危险废物的电池,不能把不同物料的管理要求混用。

一个新标签可能覆盖一个整包,整包拆开后又有模块和单体电芯。记录中须说明对应层级,保留拆解前后数量和标识的关系。只拿一张整包编码照片,无法当然证明后来流转的全部电芯都源自该包;多个包共用一个标签时,也要查是录入省略、管理混乱,还是有意遮蔽特定来源。

二上游交付能对应到哪一批实物

以三水一家企业收购事故车辆拆下的电池为假设:供货人一次送来不同车辆的电池,物流单只写“旧电池一批”,仓库随后统一贴上来源标签。其中有些能找到维修拆换记录,有些只有转账和称重单。材料不足的部分应单独列为待核实,不能用一份笼统的合法来源承诺覆盖全批,也不能把材料齐全的部分一并认定为非法来源。

核查起点应是实物及收货当日留下的记录。整包可核原车车辆识别代号、生产企业编码关联和维修拆换资料;经报废拆解取得的,应向上游核对车辆接收及拆解、交付记录。车辆信息能帮助确定电池曾装在哪辆车上,但它本身未必能证明供货人有权出售,还须查车主授权、维修合同或其他取得及处分依据。

运输交接与资金往来可以补足不同主体之间的联系。谁安排车辆,装货地点在哪里,过磅前后是否换货,收款人和合同出卖人为何不同,都应有当时材料可以核对。只有发票而没有实际交付依据,或者只有银行转账而说不清买的是哪批电池,证明力都有限。供货人事后出具说明,可作为核查线索,仍应与原记录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若确实存在记录丢失,可以如实写明丢失范围、发现时间和已经向谁申请调取。补充说明应署实际形成日期,保留原先的错误标签和台账版本。重新编一套完整编码再称原记录已找回,会进一步妨碍查明事实。

三要认定赃物,必须落实到上游犯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09/c5212248/content.html)规制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因而,要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方向评价收购行为,须证明相关电池属于犯罪所得,并审查收购人员的明知及实施行为。供货人没有提供完整票据,是需要调查的异常,不等同于已经证明发生盗窃或其他上游犯罪。

[2025年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司法解释第十条](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474141.html)明确,以存在上游犯罪事实为前提;上游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但行为人尚未到案的,不影响本罪认定。因此,供货人未到案不是回收人员必然无责的理由,供货人失联也不足以证明电池来自犯罪。应当核对失窃、侵占等线索与本批实物之间的联系,包括编码、规格、数量、移交时间和流转路径;只有其他地方发生过电池被盗的消息,还不能指向这批货。

所谓“来源违法”也须说清违法在哪里。供货人违反行业回收要求、无权处分存在民事争议,与电池是盗窃等犯罪所得,不应混为一个判断。某项行政违规或合同违约,并不自动使交易标的成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中的犯罪所得。各类责任可以分别调查,但应分别具备事实与法律依据。

四假码为什么形成,与谁明知有关

上述2025年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明知包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应结合接收信息、交易异常、职业经历、与上游人员关系及供述辩解等综合判断。审查应落实到具体人员在收货前后掌握的信息,不能把一般性的核验疏漏直接等同于刑事明知。价格显著偏低、供货人拒绝说明来源、原码被磨除、反复更换收款账户以及要求避开正常核验,可能相互印证,也可能存在需要核查的交易解释。对异常的解释,应调取相应记录验证。电池残损程度、剩余容量、是否包含检测和运输费用,都会影响价格比较,不能把废旧包的收购价直接与新电池售价对比。

如果采购人员在收货前已收到失窃信息,仍指示仓库遮盖原码,这一时间先后与仅为补齐库存字段而错误录入,证明意义不同。应保存提示信息、聊天原记录、指令、录入日志及审批权限,查是谁决定换码、谁知道实际来源、谁负责向下游解释。系统操作人、采购决策人和负责人可能不是同一个人,职位名称不足以证明具体人员参与犯罪。该解释第十一条规定了单位犯罪及直接负责人员的责任,也区分盗用单位名义、违法所得由行为人私分的情形;不能把全体员工都归为责任人员。

核查发现存在异常时,企业可以停止争议批次继续流转并保存实物,依法配合调查。如有人提出供货身份被冒用、账号被他人操作或收到不同版本的来源资料,应给出可以核实的线索。各人应说明自己接触的信息及处理经过,再用留存记录核对差异,不宜照统一稿形成陈述。

五来源核对之后,继续核查实际去向

查清从哪里来以后,还需看电池去了哪里:继续存放、检测后利用、拆解回收材料,还是被丢弃、倾倒。追溯记录真实不等于后续处理当然合规;来源材料缺失也不能直接证明已经实施污染环境犯罪。[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09/c5212248/content.html)要求查明违反国家规定实施排放、倾倒或者处置相应有害物质,并达到严重污染环境等法定条件。

调查涉及废液、残渣或者其他疑似危险废物的,应核物料性质、具体处理行为、数量、场所和相应证据。[现行环境污染刑事司法解释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508011.html)分别规定了危险废物的证据认定、专门性问题的处理及有毒物质范围。对名录所列废物可以依其来源、产生过程等证据结合相关机关书面意见认定;难以确定的专门性问题,则按规定以鉴定意见或指定机构报告结合其他证据认定。

“新能源电池”这个业务名称不能代替物料认定,仓库全部收货重量也不等于违法处置数量。尚无材料证明的排放去向,应明确为待调查事项。另依前述动力电池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废旧动力电池不得直接或者加工后用于电动自行车等禁止领域,编码真实也不能免除用途审查。

六佛山孟翔律师实务提醒

孟翔律师,广东佛山执业律师,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兰州大学法律硕士。处理此类调查,可以先选一个争议电池包,把实物标识、上游取得、交付和付款按日期排在一起,标明哪个环节已有原始凭证、哪个环节只有单方说明,再按同样方法逐批核查。不要先给整仓货物贴上合法或者非法的总标签。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五条](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bgt/art/2025/art_48b3b0c3f954448e996602a71fc6f878.html)对公诉案件举证责任和定罪证明标准有明确要求;企业提供资料、人员作出解释,并不意味着证明无罪的责任因此转移。相关单位和个人仍应依第五十四条如实提供证据。对不掌握的车辆历史,可以说明未知并提供上游联系方式;对已经发现的改码操作,则应保存真实过程,不能用删除旧记录的方式修补追溯链。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法律咨询热线:13923202036

粤ICP备16052697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602001282 Copyright © 2016 www.fszm365.comAll Rights Reserved.

手机:13923202036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64号德宝酒店写字楼十楼2区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扫码关注×

添加关注,精彩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