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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心得

加盟门店自行采购原料,品牌总部怎样设计供应商白名单与抽检闭环?

作者:孟翔律师     时间:2026-09-22    来源:孟翔律师

允许加盟门店自行采购原料,总部应把授权限定到供应商、原料品种和适用门店,并安排进货查验、抽样检查、异常停用与整改复核。白名单只能证明准入审核的结果,不能代替每批货物的查验;抽到一份合格样品,也不能证明该供应商后续所有供货都安全。总部负责人批准自采之前,应先确认门店属于哪种经营业态、谁实际履行查验,以及发现问题后谁有权停止使用原料。

一自采权限先按经营业态确定

以高明、三水食品饮料企业向珠三角拓展加盟渠道为例,假设一个拥有二十家现制饮品门店的品牌,因配送断货允许门店就近购买果浆和乳制品。这是管理示例,不对应具体案件。原有合同若只写“自采原料由加盟商承担一切责任”,并不能解决总部应履行哪些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的问题。

现行《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其第三十二条把使用同一品牌、实施统一规范化管理、由总部和十家以上门店等共同参与的规模化餐饮服务纳入定义,门店包括加盟店。符合该定义的企业,应按第六条确定总部管理责任;第九条明确,总部不得通过合同减轻或者免除自身依法应当承担的食品安全责任。上述二十家门店的示例,应进一步核实实际管理方式,不能只按各门店营业执照相互独立就排除适用。[餐饮连锁管理规定](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fgs/art/2025/art_09105249f5984a2fb507e88cd346f20d.html)

若渠道主要出售包装好的饮料而不从事现制餐饮,应核查《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适用条件,该规定已于2026年3月20日施行。规模未达到相关连锁规定定义的经营者,也仍受《食品安全法》等一般规则约束。本文下文以符合餐饮连锁定义的加盟饮品门店为讨论对象,不把工厂原料采购、零售门店采购与现制饮品采购混为同一套制度。[食品销售连锁规定](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fgs/art/2025/art_0bd44100b044475ea1404c8ab2fe3557.html)

二白名单要能回答这家供应商被允许供什么

建议总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先列出可自采品类,说明哪些原料须另行审核、哪些替代规格不得直接使用。加盟商提交申请时,提供供货主体、实际生产者、产品规格、贮运条件和拟供门店。只登记供应商简称,店长就可能把同一商家出售的另一款复合乳制品当成已经获批的原料。

审核可沿着一笔拟采购订单进行:营业主体是否对应收款和开票主体,依法需要的许可是否有效并覆盖相应业务,合格证明对应什么产品,包装上的生产者是否与申报一致。对依法不实行许可管理的类别,应按其适用要求核对资质和证明,不能要求所有供货者交同一种许可证。材料截图模糊、证书查询不符或产品名称对不上时,列为待核,不宜先放行再补手续。

准入档案可采用“供货者加产品”的方式管理,写明适用品种、规格、供货区域、审核日期、复评触发条件和当前状态。生产者变更、冷链方式变化、连续投诉或许可状态异常,都可触发重新审核。总部采购人员若推荐亲属经营的供应商,宜披露关系,由其他人员完成食品安全审核和批准;返点或采购价格不应成为放宽资质要求的理由。这些属于权限与利益冲突的管理建议。

名单外采购应有明确的申请入口。门店遇到临时断货,可以提交短期替代申请,总部按限定品种、数量和期限审批。若审核未完成,可调整菜单或暂停对应产品供应,不宜事后补签“同意采购”。加盟合同或补充协议还应明确抽样配合、凭证提交、停用通知及费用分担;涉及加盟商重大利益的格式条款,应按《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提示说明,并审查有无第四百九十七条所列不合理免责、加重责任等情形。[合同条款规则](https://www.cac.gov.cn/2020-06/01/c_15925617772683192.htm)

三门店验收时仍须把批次接上

《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要求,未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的门店等依法查验供货者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做好进货查验记录并保存凭证。总部审核过供应商,不能据此取消自采门店的这项义务。总部负责把查验要求写成门店能执行的操作规程,并检查其落实情况。[自采查验与操作规程](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fgs/art/2025/art_09105249f5984a2fb507e88cd346f20d.html)

对示例中的冷藏乳制品,收货人可把实物批号、数量、保质期、包装状态、收货时间及相应贮运条件,与送货单和合格证明关联保存。收货温度的判断依据应来自适用标准、标签和运输要求,不能由总部随意统一设定一个数值。送货单只写“饮品原料一批”,后续就难以区分门店自采货与总部配送货,应在验收时要求补齐对应信息。

总部抽查记录时,应选取一笔真实进货,查看凭证能否追到实际供货者;再从门店现存一盒原料反向核对批号,防止门店每月重复上传同一份旧报告。相关记录的法定保存期限不能一律设成一年:《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衔接第五十条第二款,要求保存至保质期届满后至少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至少保存二年。发生争议或调查时还应妥善保全相关材料。[食品安全法现行文本](https://policy.mofcom.gov.cn/claw/clawContent.shtml?id=104105)

四抽检计划应说明样品从哪里来,结果能说明什么

抽检可优先考虑新引入供应商、需冷藏原料、运输条件发生变化的产品,以及投诉涉及的批次。具体项目和频次应结合原料风险、适用标准及既有异常确定,并由具备相应能力的人员审核。委托外部食品检验机构时,应核对其依法取得的资质认定及项目范围。《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了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要求。总部内部抽样、委托检测和监管部门抽检的性质不同,不能把自行送检报告标为官方抽检结果。

取样位置会影响归因。在供应商仓库抽到合格样品,不能排除配送途中失温;在门店已开封容器中检出异常,也还需调查开封时间和操作卫生。建议抽样单载明原包装情况、批号、取样位置、时间、封签编号、交接人员及运输条件。存在争议时,按检验项目和规范安排适当的备份样品,避免只剩检验报告、却无法说明检验的究竟是哪一批货。

总部可以把随机抽取门店库存与异常批次定向抽样结合,减少供应商专门准备送检样品造成的偏差。这里提出的是内部风险管理方案,不是全国统一的每月抽样比例。餐饮连锁规定第十条另有每年至少一次全覆盖实地巡查的要求,不能用抽检几批原料代替该巡查;现场还需核对收货、存放和实际使用是否一致。

五不合格处理要有停用范围和恢复依据

结果异常后,应先区分食品安全问题与合同品质偏差。若只是约定的口感或色泽未达要求,经核实不涉及食品安全,可以按采购约定处理退换货和整改。若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应依法立即停止相关经营并通知有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责任要结合生产者、经营者及致险原因确定,不能等待总部完成责任分摊后才行动。《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同时规定了召回处理和报告要求。[停止经营与召回规则](https://policy.mofcom.gov.cn/claw/clawContent.shtml?id=104105)

内部停用通知应明确产品、批号及控制范围,要求门店报告剩余库存、已使用数量和对应销售时段。查不清批次时,可以先扩大内部暂停使用范围再排查。受影响门店须反馈实际执行结果;已经停止订货,却继续使用旧库存,仍没有消除风险。供应商提出复核检测的,可以保留异议和样品,但已触发法定风险处置条件的措施不应因此拖延。

恢复采购宜由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核对原因调查、整改材料和验证结果,再由有权人员批准。若问题来自运输失温,供应商另送一份出厂合格报告不足以证明运输已经改进;若问题出在门店分装容器,单纯删除供应商也不能防止再次发生。复核结论应写明恢复的产品和门店范围、后续观察要求,并保留此前停用版本,防止系统覆盖后无法追溯。

六佛山孟翔律师实务提醒

孟翔律师,广东佛山执业律师,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兰州大学法律硕士。

总部在向加盟门店开放自采前,可选一项准备采购的果浆,完整试走一次申请、准入、收货和异常通知。让店长找到当前有效名单,食品安全人员沿单据查出实际生产者,再测试停用指令能否送到当班收货人。任一环节无人负责,就应先补齐权限和操作办法。拟因违规采购扣款、解约或追偿的,还应在发出通知前核对合同依据、名单版本的送达记录、实际进货证据和损失来源,避免把内部管理失误全部归入加盟商责任。对佛山食品饮料企业而言,这次试走应使用真实订单资料,发现哪张单据无法对应,就在开放采购前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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