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Online Consulting联系我们
Contact Us孟翔律师
13923202036
178146731
178146731@qq.com
14406201210024157
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越秀星汇写字楼六楼
佛山顺德、南海一带聚集着大量五金、家电配件、家具五金的小型加工厂,订单靠熟人介绍、微信下单是常态。一种反复出现的情形是:中间商带来一套图纸和现成的印刷包装,要求按某个品牌的样式在产品和铭牌上打标,加工费比正常订单高一截,货款现结。货出完几个月后,市场监管部门上门,或者公安直接把老板带走问话——这批货被查出是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
先说结论:接单做贴牌加工本身不构成犯罪。会不会被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落在三点上——老板是否明知或应当知道这批牌子没有授权、加工的标识与注册商标在同类商品上是否相同或几乎没有差别、非法经营数额是否达到追诉标准。三个条件凑齐,案件才会从商标行政侵权跨进刑事程序。
假冒注册商标罪要求故意,而司法实践中"明知"极少靠口供直接认定,办案机关会看外围事实去推:授权文件有没有核实过、模具和印刷包装是谁提供的、订单价格与正常品牌加工费差多少、结算沟通在哪些账号之间进行、此前有没有因同样问题被投诉或被行政处罚过。对加工厂来说,这几个点就是风险的分界线。
一个常见的转折是:厂里最初只按图纸做白坯件,后来中间商把印好标识的包装盒、铭牌一并送来,要求组装出货;或者第一批货被品牌方投诉后,中间商压价加单,老板明知有争议仍然排产。走到这一步,案件争点就从"做没做这批货"变成"明知无授权仍生产了多少"——行为持续的批次、时间和累计金额,直接对应不同的量刑档次。
对厂方有利的材料包括:订单及微信沟通原始记录、客户提供的"授权文件"(即便事后证明是假的,也能证明来源和信赖基础)、来料加工入库单、模具与包装材料的签收凭证、只做白坯不负责打标的生产记录。对厂方不利的材料包括:按客户要求自行采购标识的采购单、收款流水与出货批次的对应关系、员工关于打标环节的陈述、被投诉后继续出货的发货记录。被查时这些原始凭证要保持原状,手机里的微信记录不要清理,删除记录本身就会成为不利的推断依据。
最忌讳两件事:一是听说品牌方在查,连夜把包装、铭牌和生产记录处理掉;二是让员工统一口径说"什么都不知道"。毁证和串供一旦被识破,原本可以争"不明知"的辩护空间会被压掉。正确的动作分三步:立即停产涉案批次,把客户资料、沟通记录、来料凭证整理成一条时间线;向中间商书面要求补充授权,把核实过程留痕;已进入行政查处程序的,在陈述申辩里先把受托加工的证据摆清楚,同时准备刑事预案——一旦公安立案,第一时间安排律师会见,并在首次讯问前沟通好陈述口径。
问:只赚加工费,数额也按全部货值算吗?
答:非法经营数额按假冒商品的价值计算,加工厂的利润只作量刑参考,接单前要按这个口径掂量风险。
问:客户提供过授权书复印件,后来验出是假的,厂里还有责任吗?
答:尽到合理核实义务、授权文件足以乱真的,属于重要的出罪辩点;但价格、渠道、沟通细节都反常时,仅有复印件挡不住"应当知道"的推定。
问:市场监管已经罚款了,还会再追究刑事责任吗?
答: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诉并行不悖,移送公安的案件并不少见,收到处罚决定不等于风险结束。
对加工厂经营者,把授权核实做成一道固定流程:要授权书原件或加盖品牌方公章的复印件,留存沟通记录,价格反常的单宁可不做。被查后,先固定对己有利的受托加工证据,再决定申辩、和解还是配合调查的路径。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粤ICP备16052697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602001282 Copyright © 2016 www.fszm365.comAll Rights Reserved.
手机:13923202036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64号德宝酒店写字楼十楼2区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