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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回家后死亡,一起喝酒的朋友有责任吗?

作者:孟翔律师     时间:2023-07-18    来源:互联网

基本案情:

小李去小王家聚餐,期间喝了不少酒,12点小王送小李回家,并交由小李妻子小如照看,才独自离开,小李回到家后便躺在客厅的沙发上呼呼大睡,小如见状便回房休息,凌晨5点,小如发现小李面色异常,120来了以后,判定小李已经死亡,小如认为小李是和小王喝酒过量导致人没了,小王应该赔偿,小王也很疑惑,小李是回到家休息后,人才没了,这种情况自己要负责任吗?

争议焦点:

小李与小王喝酒回家后身亡,这种情况,小王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观点:

这种情况需要考虑小李的死亡是否与饮酒有关,以及小王是否尽到了共同饮酒者的安全注意义务。

一般来说,以下四种情形一起喝酒者应该担责:

一是强迫性劝酒。如故意灌酒、用话要挟、刺激对方喝酒,或者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二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如明知对方的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三是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如饮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四是酒后驾车未劝阻,或知道对方要开车还劝其喝酒。

本案例中,小王护送小李安全回家且有家人照顾,可以推断小王已尽到安全护送义务,因此只要小王不存在强迫性劝酒,或明知朋友不能喝酒仍劝喝的行为,则小王小李的死亡不存在过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若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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