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3923202036

办案心得

在线咨询

Online Consulting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律师名称:

    孟翔律师

  • 手机号码:

    13923202036

  • Q Q号码:

    178146731

  • 邮箱地址:

    178146731@qq.com

  • 执业证号:

    14406201210024157

  • 执政机构:

    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

  • 联系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越秀星汇写字楼六楼

办案心得

佛山工业园区统一供能价格上涨,出租方可以单方面调价吗?

作者:孟翔律师     时间:2026-08-25    来源:孟翔律师网

佛山一家五金加工厂租住在某工业园区,电费由园区统一转供,合同约定每度电一块一。今年上游电价上调,园区发通知:下月起电费调整为每度一块三,理由是“供电部门调价,成本上涨”。五金厂的账算得很敏感——月用电六万度,每度涨两毛,一年多出十四万。厂里找园区交涉,得到的回复是:所有租户统一执行,不交就停电。园区单方调价到底有没有依据?这个问题要拆成三层看:合同里的能源费条款怎么写的,园区的转供电收费受不受政策约束,调价走没走程序。三层的结论叠起来,租户该交多少、能不能抗辩,才有答案。

合同条款:第一顺位的判断依据

能源费争议的起点永远是合同。园区租赁里的能源费条款大致三种写法,效力走向完全不同。

固定单价型——“电费按每度X元结算,租期内不变”。这种条款把价格风险分配给了出租方,上游涨价是出租方签约时应当预见的商业风险,单方调价构成违约,租户有权按原价缴费。开篇案例落在这一档的话,园区的通知缺乏合同依据。

联动调整型——“能源费随政府定价或上游购能成本联动调整”。有这条的,调价有了合同通道,但行使要守两个规矩:调价依据要真实可查(上游购能凭证、政府调价文件),调整幅度要与依据对应,不能借机加价;调价要提前通知并留合理生效期。

据实结算型——“能源费按实际使用量和供电部门价格据实分摊”。这种写法下租户承担价格波动,但园区的收费边界同样受限——下一节的政策约束直接适用。

转供电的政策红线

园区统一供电在法律上多数属于转供电:园区向电网企业购电,再转供给租户。转供电环节的收费,国家有明确的政策约束——转供电主体不得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向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总和不得高于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总电费,线损等合理损耗的分摊也要有据可查。

这条政策红线的实务分量在于:园区把电价从一块一涨到一块三,如果上游购电价格只涨到一块一毛五,多出来的部分就涉嫌违规加价,不只是合同违约的问题,还落入市场监管部门的价格执法范围。租户的维权因此有两条并行的路:合同层面按条款抗辩,行政层面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转供电违规收费。佛山近年对园区转供电加价有过专项清理,投诉渠道是现成的。

园区自购蒸汽、压缩空气等自产能源的,不适用转供电规则,回到纯合同框架处理,条款怎么写的就怎么办。

调价的程序要求

即便调价有依据,程序缺位同样影响效力。合理的调价程序包括三个动作:提前书面通知,载明调价依据和生效时间,留出过渡期;依据材料可供租户查阅——上游购能合同、缴费凭证、政府调价文件,租户要求核对的,园区应当提供;异议渠道畅通,租户对幅度有疑问的,园区有说明义务。

通知发出来第二天就执行、依据材料遮遮掩掩、异议一律“统一执行”顶回来的,程序瑕疵本身就构成租户暂缓执行或要求协商的正当理由。至于“不交就停电”的威胁,司法态度相当明确:以停止供电胁迫缴费的,属于不当自力救济,造成停产损失的,园区要赔偿。

承租企业的应对路径

证据和动作按顺序来。第一步,调出合同的能源费条款和历次缴费凭证,确认自己的合同口径;第二步,要求园区书面提供调价依据,拿到上游电价文件后核对幅度;第三步,书面异议,明确不接受无依据加价,保留按原价缴费的权利;第四步,分流处理——依据真实、幅度合理的,协商分摊方案;涉嫌违规加价的,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协商破裂被断电的,损失证据固定后走诉讼主张赔偿。

给园区运营方的合规清单:调价依据做台账,购能凭证按月归档;调价通知提前三十天发,依据随通知公开;合同里的能源费条款尽量写成联动型,把调价机制谈在签约时;分摊损耗的计算公式写清楚,别让“线损”成为说不清的加价口袋。

孟翔律师(个人唯一电话及微信号:13923202036),广东佛山执业律师,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兰州大学法律硕士,长期处理佛山及珠三角园区租赁与能源费用争议。能源费用是制造业的硬成本,调价通知到手先别急着交——条款、依据、程序三样过一遍,该抗辩的抗辩,该投诉的投诉,账才算得明白。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法律咨询热线:13923202036

粤ICP备16052697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602001282 Copyright © 2016 www.fszm365.comAll Rights Reserved.

手机:13923202036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64号德宝酒店写字楼十楼2区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扫码关注×

添加关注,精彩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