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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购收取供应商返点,刑事责任边界取决于哪些事实?

作者:孟翔律师     时间:2026-08-16    来源:孟翔律师

公司采购收取供应商返点,责任取决于返点给谁、公司是否知情、是否明示入账、采购人员利用了什么职务权限、供应商获得何种利益,以及款项来自供应商利润还是本公司被虚增的采购款。公开返给公司并如实入账的商业折扣,与采购人员私下收取好处费不同;采购与供应商合谋抬高价格,再把公司多付款项转回个人,还可能涉及职务侵占等犯罪。

佛山制造企业采购原料、设备和外协服务,常设置年度返利、达量奖励或渠道佣金。合同写着年采购额达到五百万元返还2%,返款进入公司账户并冲减成本,属于可核验的交易安排。采购经理要求供应商把每吨报价提高一百元,再把差额转给其亲属,风险焦点已经转向个人利用职务获利和公司财产损失。

先确认返点的实际接受者

“返点”只是商业称呼,不决定法律性质。应查看合同、付款账户、会计凭证和最终用途,确认利益由采购公司、采购人员、关联人还是所谓中间服务商取得。

供应商把返利直接支付给采购公司,公司财务如实记账,返点条件在合同、报价或补充协议中明示,这类安排具有企业之间价格优惠的特征。2025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可以明示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支付和接受双方均应如实入账。

款项先进入采购个人账户,之后完整交回公司并有审批、入账凭证,需要核对公司为什么允许代收、交回时间及是否存在隐瞒。制度不规范可能引发合规问题,仍不能忽略款项最终归属和个人是否占有。

供应商转给采购人员本人、配偶、亲属或其控制的公司,账面写成咨询费、服务费或劳务费,要查有没有真实独立服务。只有一张发票,缺少服务内容、交付成果和合理定价,名称无法遮蔽实际利益输送。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审查哪些要件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也按该罪审查。

采购人员是否具有职务便利,要看其能否推荐供应商、参与询价比价、设定技术参数、决定采购数量、影响验收、付款或续约。职位名称是采购助理,不代表没有实际影响;身为采购总监却完全未接触涉案项目,也不能只凭职务定责。

“为他人谋取利益”要落到具体事项。供应商是否借助采购人员的职权进入名录、获得订单、提高份额、避免扣款、通过不合格验收、提前付款或续签合同,都应通过流程记录验证。采购已经依公司规则选定最优供应商后,供应商事后主动送钱,仍要审查收款与职务行为之间的关系,不能只看送钱发生在合同之后。

索取财物与被动收受在行为表现上不同。聊天中要求“按采购额返几个点”、以停止下单相威胁,可能证明索取;供应商单方转款后采购立即退回并向公司报告,则具有不同意义。退回时间、原因和记录都要核对。

返点有没有造成公司多付款

区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与职务侵占,款项来源和受损主体十分重要。

供应商在正常合同价格和利润中拿出一部分,换取采购人员利用职权提供交易机会,受侵害的重点包括公司管理秩序和市场竞争,可从商业受贿方向审查。采购人员与供应商事前约定虚增报价,造成公司多付款项,差额再由供应商返给采购个人,返款可能实质来自本公司财产。

例如,设备真实成交价为八十万元,采购负责人让供应商报价一百万元,公司付款后供应商把二十万元转入其控制账户。若供应商只是配合回款,采购人员利用审批权限骗取并占有公司多付部分,可能符合职务侵占的审查路径。

价格高于其他报价,并不自动说明虚增套取。品牌、质量、账期、售后、模具投入、交货时间和市场波动都会影响价格。应查供应商原始报价、成本利润、同类成交、议价记录及差额形成时间。

同一合作可能同时包含真实供应、秘密好处费和虚增套款。办案时要逐笔区分,不能把供应商全部销售收入都当作返点,也不能把每一笔返点都认定为公司损失。

公司同意能否排除个人责任

公司同意应由具有相应权限的人作出,并通过制度和财务记录得到验证。采购人员口中的“老板知道”,需要核对董事会、总经理审批、合同、邮件、会议纪要和入账情况。

公司明确设立采购激励,允许员工按为公司节约的成本领取奖金,且由公司计算、审批和发放,与供应商私下付款不同。老板个人口头允许采购收取供应商返点,还要审查该利益本应属于公司还是个人、是否损害其他股东或债权人,以及老板是否有权处分。

事后补签授权不能自然证明事前知情。文件制作时间、电子版本、印章使用和财务处理应相互印证。案件发生后倒签协议、补造服务合同或修改账册,可能损害辩解可信度并产生新的法律风险。

国有公司、企业人员的身份还需单独审查。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或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可能适用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规则,不能一律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处理。

供应商一方也有刑事和行政风险

供应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人员财物,数额较大的,可能涉及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否谋取不正当利益,要结合取得订单、绕过准入、提高报价、放宽验收和加快付款等事项判断。

2025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经营者以给予财物或其他手段贿赂交易相对方工作人员、受托办理事务者以及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影响交易者,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未达到刑事追诉程度,也可能承担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责任。

供应商工作人员个人送钱,是否认定为供应商企业行为,应审查公司授权、费用报销、账务处理、利益归属和是否为企业谋取交易机会。个人为完成业绩擅自从私人资金付款,与公司负责人批准从公账列支,单位责任基础不同。

供应商配合采购虚增价格并回流差额,还可能成为职务侵占共同犯罪的参与者。需要查其是否知道采购人员在侵害任职公司财产,是否共同商议金额、制作虚假报价和帮助转款。

哪些证据能够还原真实交易

公司制度证据包括采购权限、供应商准入、询比价、利益冲突申报、礼品招待、折扣返利和财务入账规则。制度是否实际执行,也要看培训、签收和历史项目。

交易证据包括需求申请、全部报价、议价邮件、评审表、采购合同、订单、送货、验收、发票、付款和售后。仅看最终合同,可能看不到报价被提高和供应商被替换的过程。

资金证据应从供应商付款账户追到最终受益人,核对转账备注、现金提取、亲属代收、关联公司服务合同和消费用途。返点按采购金额固定比例计算,相关表格、聊天和付款时间能够说明其与职务行为的联系。

价格证据可以使用同期同类采购、供应商成本、其他客户成交、市场报价和技术差异。比较对象要可比,不能拿现货价与长期账期价格简单对照。

电子数据需保留完整项目群、私聊、邮件、ERP审批和文件版本。诸如“老规矩”“返点照旧”的短句,应结合前后对话和历史付款解释,不能脱离语境单独定性。

企业发现采购返点后怎样处理

企业可先暂停涉案人员的采购、验收和付款权限,保全邮箱、工作手机、ERP、合同和财务数据。暂停权限是风险控制措施,内部调查结论尚未形成时,避免公开宣布员工犯罪。

调查清单应回答:供应商怎样进入;谁决定价格;返点由谁提出;公司是否知情;款项进了哪里;供应商得到什么便利;价格和质量是否受影响;公司是否多付款。

访谈采购人员和供应商时分别制作记录,保留原话及材料来源。不要要求员工删除聊天、统一说法或临时补签文件。涉及个人设备和隐私数据的调查,应遵守合法、必要和权限边界。

发现公司财产损失,可结合劳动纪律、民事追偿、报案和供应商索赔选择路径。向办案机关提交材料时,区分原始证据、内部分析和未经核实的线索,保留移交清单。

佛山孟翔律师实务提醒

孟翔律师,广东佛山执业律师,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兰州大学法律硕士,长期关注刑事辩护、企业采购合规和职务犯罪风险。

采购返点案件可以用“四笔账”审查:合同应付价、市场可比价、供应商实际所得、采购个人最终所得。四者的差额再与审批权限、谋利事项和付款时间对应,才能判断是公司折扣、个人受贿,还是虚增采购款后的职务侵占。

佛山制造企业供应链长、外协环节多,建议把年度返利直接写入框架合同,统一进入公司账户并由财务冲减成本。员工礼品、招待和利益冲突申报设置明确金额与处置流程,能够减少“行业惯例”掩盖个人收款的争议。

常见问题

供应商主动给采购转钱,采购没有帮忙,也会构成犯罪吗

需要审查采购是否利用职务便利、是否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以及有没有为供应商谋取利益。主动送钱不替代这些要件。

返点已经交给公司财务,还算个人受贿吗

要看是否完整、及时交回并如实入账,个人有无截留及公司是否授权。完整证据比口头说明更有证明力。

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就能认定虚增套款吗

不能只看价格差。还要比较质量、账期、服务和同期交易,并查明差额是否事前设计及最终回流个人。

采购让亲属公司收咨询费,有真实发票就合法的吗

发票只是财务凭证。应核验有无真实服务、合理定价、交付成果和利益冲突披露。

企业怀疑员工收返点,可以直接翻查私人手机吗

内部调查应遵守合法、必要和授权范围。可先保全公司设备、邮箱、ERP和业务文件,个人设备数据需依法取得和使用。

本文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一条,以及202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整理。具体责任应结合返点接受者、公司授权及入账、职务权限、供应商所获利益、采购价格、款项来源和个人占有情况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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