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3923202036

律师文集

在线咨询

Online Consulting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律师名称:

    孟翔律师

  • 手机号码:

    13923202036

  • Q Q号码:

    178146731

  • 邮箱地址:

    178146731@qq.com

  • 执业证号:

    14406201210024157

  • 执政机构:

    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

  • 联系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越秀星汇写字楼六楼

律师文集

取保期间又被传唤,哪些行为可能导致收押?

作者:孟翔律师     时间:2026-08-18    来源:孟翔律师网

再次传唤不等于马上收押。强制措施是否变更,看的是有无新事实体现出社会危险性:未经批准离开居住地、接触证人、串供毁证、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每一项都有对应的评价。家属要做的,是把当事人近期的行为逐项核对一遍。

这几类行为会触发社会危险性评价

取保期间的义务包括:传讯及时到案、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变动要报告、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串供毁证、不得进入特定场所或接触特定人员、不得擅自出境。违规情形轻重不同:

  • 未经报告离开居住地、短期返回,解释空间取决于时长和事由;
  • 长期下落不明、电话不通,直接影响到案保障的评价;
  • 接触被害人、证人,有无谈及案情、有无施压;
  • 删除记录、转移资产,会按串供、毁灭证据的迹象评价。

办案机关此前有无口头或书面提醒也影响评价:被提醒后再次出现同类行为,性质明显加重。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最直接

再次传唤本身是程序信号。当事人应按时到案,确因病、因急事无法到案的,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和证明材料,留存记录。无正当理由不到案、经传讯仍不到案的,是支持收押的最清晰事实。

到案后,家属要记录:通知时间、到案时间、讯问时长、笔录有无核对签字、手机有无取回、离开时有无新增措施。这条时间线,是后续说明守规情况的重要材料。

串供与毁证单独评价

取保期间出现新证据——新的证人证言、新的鉴定意见、同案人新供述——办案机关可能传唤核实。此时当事人最忌联系同案人对口径,哪怕只是"问问情况",只要涉及案情,就按串供风险评价。

家属也不要代为打听。需要了解案件进展的,通过律师渠道。

守规记录怎么做

家属从取保当天起做一份守规记录:

  • 每次传讯或报到的时间、方式、到案情况;
  • 每次请假申请和批准回执;
  • 住址、联系方式变更的报告凭证;
  • 办案机关的提醒记录和当事人的回应。

这份记录在到案、续保或措施变更环节交给律师,是证明无社会危险性的最直接材料。

措施已经变更,家属怎么办

当事人传唤后被直接拘留、逮捕的,家属先核对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哪个机关决定、依据什么、羁押在哪里。拘留后24小时内家属应收到通知,长时间未收到的,通过律师向办案机关查询。

此时最忌继续"找关系",尽早提交材料、申请取保候审才是正路:当事人的守规记录、固定住处和工作证明、退赔谅解进展,都可以作为无社会危险性的论证材料。

当事人在传唤前这几天,把近期行为逐项自查一遍,需要说明的事项列出来,到案前先向广东佛山孟翔律师核对解释口径是否妥当,不要等到讯问现场才临场找理由。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法律咨询热线:13923202036

粤ICP备16052697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602001282 Copyright © 2016 www.fszm365.comAll Rights Reserved.

手机:13923202036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64号德宝酒店写字楼十楼2区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扫码关注×

添加关注,精彩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