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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人说已经用服务抵扣,债权人怎样核对抵扣是否成立?

作者:孟翔律师     时间:2026-08-18    来源:孟翔律师网

佛山一家家具厂交了货,客户说资金紧,提出用装修施工和物流运输来抵账。一年过去,服务清单没见到,抵了多少也说不清。服务抵扣是否成立,看三样东西:双方有无合意、服务是否实际履行、抵扣金额如何核算。缺了哪一样,债务人那句"已经抵掉了"都站不住。

先分清:法定抵销还是约定抵销

法定抵销要求双方互负同种类债务。这边欠的是货款,那边提供的是劳务服务,标的不同类,无法当然抵销,只能走约定抵销的路径。约定抵销本质上是一份新合同:用什么服务抵哪笔债、抵多少、差额何时结清,都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核对的第一步,就是找到这份"合意"。翻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对账单备注,看债权人当时是否明确同意以服务和劳务抵债。只有债务人单方提出、债权人未置可否或答复含糊的,合意不成立。

核对清单:协议、履行、计价

协议层面:谁提出的、抵的是哪笔货款、有无书面协议,还是仅口头一说。合意的时间点也要留意:服务发生在前、"抵债"的说法出现在被催收之后的,事后拼凑的痕迹明显,证明力会打折扣。

履行层面:服务清单、交付成果、验收反馈。装修有施工照片和验收单,运输有运单和签收记录。债务人拿不出任何履行凭证,抵扣主张就缺了支柱。

计价层面:看计价依据。合同约定价、市场价、双方历史交易价,都可以作为基准。债务人单方制作的报价随意性大,债权人有权要求逐项核对,必要时引入第三方评估。双方对计价僵持不下的,可以共同委托评估,或以同类服务的市场报价为基准协商,把结论写进确认书。

算账:剩余债务怎么落数

把全部材料摊开算一笔账:原债务金额多少,双方认可的抵扣部分多少,剩余金额多少,剩余部分从何时起可以主张。抵扣部分有争议的,先把无争议部分落进剩余债务确认书,争议部分另行核对,不要让整笔账悬着。发核对函之前,先把自己账上的原债务金额、到期日核一遍,防止函件数字与流水对不上。

算账的同时,要求债务人书面说明抵扣的具体项目和对应日期,债权人逐项核销。对方说不清项目和日期的,所谓抵扣只停留在口头上。

单方报价不等于同意

两个误区要避开。一是收到债务人发来的报价单,就在自己账上默认抵掉;二是催收谈判拖得久了,不自觉地在主张金额上做了让步。抵不抵、抵多少,都要用书面确认固定下来,口头默契不产生确定性。

债权人下一步可以很具体:向债务人发一份书面核对函,限期提供服务的清单、履行凭证和计价依据,并声明在核对完成前,不认可原债务金额减少。对方提供了材料仍对不上账的,建议把核对过程全程留痕,为后续诉讼或调解固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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