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法律文摘
客户用质量问题抵扣货款,供应商不要只说“对方恶意拖欠”。更稳的做法,是把交付事实、质量异议、扣款依据、损失金额和未付货款拆开,让法院能逐项审查。
佛山及珠三角供应链交易中,客户常以瑕疵、返工、延误、客户投诉为由扣减尾款。供应商如果不拆分争议,容易被质量问题拖住全部货款。
第一层:货物是否已经交付
供应商要先证明货物已经交付,包括订单、送货单、物流记录、签收记录、入库照片、发票和客户使用记录。交付事实清楚,才谈得上货款基础。
如果客户已经生产、安装、转卖或再次供给下游客户,这些使用行为也要固定。使用不代表没有质量问题,但能帮助区分全部拒付和部分扣减。
第二层:质量异议是否及时具体
客户提出质量问题,应说明哪一批货、什么规格、什么缺陷、发现时间、影响范围和处理要求。供应商要保存第一次异议时间、照片视频、售后沟通和处理方案。
如果客户长期收货使用,直到催款时才笼统说“质量不好”,供应商可以围绕异议时间和具体性提出抗辩。
第三层:扣款有没有依据
质量问题即便存在,也未必能抵扣全部货款。客户要证明损失金额,包括返工费用、检测费用、退货损失、下游索赔、停工损失等。
供应商则要核对这些费用是否真实发生,是否与本批货物有关,是否有发票、付款凭证、下游索赔函、检测报告和维修记录支撑。
做一张拆分对账表
建议供应商把争议拆成表格:总供货金额、无争议货款、有质量异议批次、客户主张扣款、供应商认可扣款、不认可扣款、仍应支付金额。
这张表要对应证据编号。比如某批次对应送货单、客户照片、售后记录和返工费用;另一批次没有异议,应作为无争议货款优先主张。
佛山孟翔律师实务提醒
质量抵扣案件,要做的核心动作是“拆”。供应商要把货款基础和质量损失分开,把有争议批次和无争议批次分开,把客户口头扣款和有票据损失分开。起诉前先做拆分对账表,再决定是全额起诉、部分让步,还是针对质量问题另行鉴定。
参考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买卖合同、质量瑕疵、价款支付和违约责任的规定。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则。
3. 买卖合同质量抗辩中关于异议期限、损失证明和抵扣范围的通行裁判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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