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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拖欠尾款又要求继续供货,供应商怎样暂停履行更稳?

作者:孟翔律师     时间:2026-08-18    来源:孟翔律师网

栏目:法律文摘客户拖欠尾款又要求继续供货,供应商可以考虑暂停履行,但不能一停了之。更稳的做法,是先核对欠款明细、合同履行顺序、催告记录和停供通知,避免自己被对方反过来主张违约。佛山及珠三角供货企业常遇到老客户压尾款、催新货、要求延账期。继续供货可能扩大欠款,直接停供又可能影响合作和证据评价。先看付款和供货的先后顺序合同写明先款后货、按批付款、月结、验收后付款,处理方式不同。供应商要先把付款条件、到期日、已发货批次、已付款、未付款和仍需交付的批次列清。如果合同约定客户逾期付款达到具体期限,供应商可以暂停交付或解除合同,要把该条款找出来。没有明确条款时,也要结合对方违约程度和催告情况判断。催告要具体,不要只发情绪化消息催款记录应写明欠款金额、对应订单、付款期限、继续供货条件和逾期后果。微信催款可以作为证据,但重要节点建议同步发送正式催告函或律师函。如果供应商只是说“再不付款就不发货”,没有说明欠哪一笔、何时到期、给多少宽限期,后续争议中容易被对方说成无故停供。停供通知要留好送达证据暂停履行前,可以向客户发送停供通知,列明合同依据、欠款明细、催告过程、暂停范围和恢复供货条件。送达方式可以包括快递、电子邮件、企业微信、合同约定邮箱。停供不是报复,也不是解除全部合作。通知中要说明暂停的是哪些批次、哪些订单,已发货物和已发生费用如何结算。供应商还要评估保全和诉讼如果客户拖欠金额持续扩大,供应商要关注客户经营异常、诉讼信息、门店关停、设备转移、股权变更和应收账款线索。必要时可在起诉前评估财产保全。继续供货前,可以要求客户补签还款计划、提供担保、缩短账期或改为现款现货。口头承诺不够,最好形成书面确认。佛山律师实务提醒暂停履行的核心是“有依据、有催告、有边界”。供应商不要突然断供,也不要在客户持续欠款时无限放账。孟翔律师网建议,企业把欠款明细、催告函、停供通知和后续沟通做成完整记录,再决定继续供货、暂停履行、起诉或保全。参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同履行、抗辩权、解除和违约责任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相关司法解释。买卖合同纠纷中关于逾期付款、暂停履行和催告通知的通行裁判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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