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3923202036

公司法务

在线咨询

Online Consulting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律师名称:

    孟翔律师

  • 手机号码:

    13923202036

  • Q Q号码:

    178146731

  • 邮箱地址:

    178146731@qq.com

  • 执业证号:

    14406201210024157

  • 执政机构:

    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

  • 联系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64号德宝酒店写字楼十楼2区

公司法务

外国公司在中国申办分支机构有何要求?

作者:匿名     时间:2017-07-11    来源:互联网

  摘要:1、名称。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 2、住所。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我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须选择适当的营业场所。 3、章程。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本机构中置备该外国公司章程。 4、资金。外国公司应向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1、名称。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

  2、住所。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我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须选择适当的营业场所。

  3、章程。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本机构中置备该外国公司章程。

  4、资金。外国公司应向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资金需要规定最低限额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5、代表人或代理人。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法律咨询热线:13923202036

粤ICP备16052697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602001282 Copyright © 2016 www.fszm365.comAll Rights Reserved.

手机:13923202036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64号德宝酒店写字楼十楼2区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扫码关注×

添加关注,精彩分享